近幾年各單位實施產品數據的電子化管理,在PDM系統中有效記錄了產品實現的過程文件。在電子化文件的更改控制管理中,顯現出較多與現行制度不匹配狀況,如版次與版本、劃改與直接更新等等。本文將結合發動機產品研制過程中PDM系統更改管理應用實際情況,介紹本單位遇到的問題、應對措施及應用情況,供標準修改時參考。
1 版次與版本
GJB 9001B-2009《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4.2.3明確規定“確保在使用處可獲得適用文件的有關版本”。
在紙介質更改管理過程中,遵循HB 5614.4《航空發動機設計圖樣管理制度更改制度》規定用版次(Ⅰ、Ⅱ、Ⅲ…)、更改次(①、②、③…)明確其有關版本,內容變動大需要升版次,變動小則繼承版次僅需延續更改次,HB 5614.4的上述規定在紙介質更改管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PDM系統中同一ID下,歷次的修改文件或圖樣是以新電子版本形式保存的,如修改前為“01”、修改后為“02”。
1.1 HB 5614.4的相關規定在PDM系統更改管理過程中逐步顯示出不協調情況:
1.1.1 如不換版更改,多個電子版本號下不同數據集的版本是相同的。
1.1.2 電子版本號與版次共存且不一致,使用者易混淆。版次與版本如何協調、統一?
1.2 針對上述現象,經研究分析初步提出如下解決措施:
1.2.1 新形成的PDM系統文件和圖樣,取消版次,實現版本管理,必須保證電子版本號與數據集封面或標題欄“版本”一致。
1.2.2 PDM系統己形成的文件和圖樣,結合后續更改逐步采用新模板以實現版本管理。
1.2.3 無論變動大小每次更改均應升版本,更改單中必須明確版本替換情況。
上述解決措施已編制了相關管理制度,經過在PDM系統中近幾年應用,逐步實現了版次與版本的統一,設計和生產現場均能獲得有效版本,確保了文件受控。
2 更改次編排與更改信息記錄
GJB 9001B-2009《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4.2.3明確規定“確保文件的更改和現行修訂狀態得到識別”、“確保文件清晰、易于識別”。
在紙介質更改管理過程中,遵循HB 5614.4規定每處更改內容均應設置更改次,并應在標題欄記錄更改次、更改員、校對、更改時間等更改信息。
紙介質“用雙細線劃掉更改內容、填寫更改后內容并在其右上角標注更改次”的更改形式與電子文件更改“清晰”是不匹配的,PDM系統中文件和模型圖樣每次更改均升級版本,可直接實現修訂版本更改內容的更新,在視圖區或內容區無需保留更改痕跡,更改前后內容的變動在更改單逐一體現,而更改次僅僅在更改信息記錄中體現,因此沒有必要每條內容逐個給定更改次。那么,更改次、更改信息如何管理才保證PDM系統中數據集的修訂狀態可識別?
2.1 針對上述現象,經研究分析提出如下解決措施:
2.1.1 技術文件
開發新技術文件模板。封面設置有“版本”欄,每次更改均更新“版本”欄;增設“更改記錄頁”,記錄每次更改的“更改單號”、“更改頁”、“更改版本”、“更改日期”等更改信息;內容頁頁腳設置“XXXX-XX-XX”時間項,記錄首次編寫時間或更改時間,更改時間與更改記錄頁相關更改對應以初步判定其更改的有效性。
2.1.2 模型圖樣
每次更改給一個或幾個更改次,但更改次應延續編排;依據更改單,在更改前版本基礎上直接將更改內容落實在修訂版本中;開發新模型圖樣模板,新模板標題欄僅記錄本版本對應的更改次、更改單號、更改日期等更改信息。
新技術文件和新編更改管理制度落實了上述解決措施,經過PDM系統近幾年應用,取消或減少了更改次,依據更改單直接將更改內容落實在更改后版本中,更改單及更改后修訂版審簽發放后,設計和生產現場修訂狀態可明確識別,更改內容根據更改標識可有效追溯。
3 更改形式及更改內容書寫
GJB 9001B-2009《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4.2.4明確規定“記錄應保持清晰、易于識別和追溯”。
在紙介質更改管理過程中,HB 5614.4規定的更改形式(如更換底圖、局部貼圖等)、更改內容書寫(如更換底圖更改內容可簡要填寫,新增頁頁次編排為Xa、Xb等)僅限于紙質更改,PDM系統中電子文件更改管理不宜采用。而HB 7729-2003《航空產品CAD文件管理規定》考慮了電子文件的更改方法和更改單填寫要求,但因涉及航空各專業僅給定了較籠統的原則,可操作性欠妥,如“按更改單要求刪除被更改部分,在相應位置上輸入新的內容,在更改欄內填入更改標記、更改單號以及簽名、日期,在更改層的相應部位輸入被刪除內容及更改標記。更改層作為歷史檔案保存備案”,在PDM系統實際應用過程中,如何保存更改層、更改單與更改后數據文件如何填寫、審簽才能保證修改記錄可追溯?PDM系統的電子數據類型不再是單一的WORD文件、CAD二維圖,還擴充了屬性表、BOM表、UG模型及三維建模型標注等,這些數據類型內容的變動均需要以更改單形式進行,HB7729并沒有進行明確規定。
3.1 在PDM系統文件更改中出現較多現行標準無法解決的問題:
3.1.1 技術文件
設置哪些更改形式可滿足電子文件版本管理需要且經濟適用?更改信息如何記錄才能明確標識又方便追溯?更改單內容如何填寫可確保文件修改完善過程記錄的完整性?
3.1.2 模型圖樣
每次更改均要升版,零件升版組件是否需要遍歷?屬性表信息與數據集信息不一致需要修改時,更改單如何描述其位置?僅數據集信息更改如何描述?MBD圖更改時,更改單如何描述才能明確更改位置?模型圖樣更改信息如何記錄?
3.2 針對上述問題,經研究分析初步提出如下解決措施:
3.2.1 技術文件
推薦了全部頁次、部分頁次2種升版更改形式,文件頁次多且僅是局部內容更改的,可采用部分頁次更改形式,否則采用全部頁次更改;全部頁次更改的,頁腳編寫時間需要更新,部分頁次更改的則被更改頁的頁腳編寫時間需更新;文件設置“更改記錄頁”,完整記錄歷次更改信息,記錄頁包括內容見表1,查閱版本對應的更改單可追溯文件歷次更改內容。
表1 更改記錄頁
電子文件更改管理對更改單內容編寫提出了更嚴格的需求,逐條明確更改前后內容變動,且更改前內容與更改前版本一致、更改后內容與更改后版本一致。
3.2.2 模型圖樣
零件因更改升版,組件是否需要升版,應視其對組件的影響而確定,不采用自下而上的遍歷原則。屬性表信息需要更改的,一般在零組件圖樣有更改內容時發出,不宜單獨發出更改單進行更改,圖樣更改內容涉及屬性表設計屬性中的“特性分類”、“材料牌號”、“使用狀態”、“毛坯”、“材料標準”、“毛坯標準”、“檢驗類別”、“標準列表”更改的,屬性表需要相應更改,更改單內容不需特殊說明“屬性表中”字樣,其他屬性表信息更改時,更改單應明確“屬性表中”字樣。
MBD三維標注模型圖更改,描述更改位置時應明確視圖、標注(含序號);因MBD圖無標題欄,更改信息在其“屬性”設置中提取,其他PDM系統模型圖樣更改信息記錄在標題欄上方。MBD更改單描述示例見圖1。
圖1 MBD更改單描述
編寫的更改管理制度落實了上述解決措施,經過PDM系統近幾年應用,更改單中更改內容描述己逐步規范化,更改記錄完整,通過更改記錄查閱更改單,可完整追溯更改內容變動情況。
4 更改審批
GJB 9001B-2009《質量管理體系要求》的4.2.3條明確規定“為使文件是充分與適宜的,文件發布前得到批準”、“必要時對文件進行評審與更新,并再次批準”。
在紙介質更改管理過程中,按HB5614.4規定,內容變動大進行換版更改,此時需要重新批準,否則僅審批更改單,更改單批準后再由更改員依據更改單修改存檔文件或圖樣并記錄更改信息。上述規定可保證文件發布時和更新時均是批準狀態,確保了文件的有效性。
4.1 在對PDM系統中文件和圖樣的更改管理時,反映出如下問題。
4.1.1 文件或圖樣內容變動無論大小,均需發更改單并對文件或圖樣升新版(下稱:新修訂版),新修訂版是否需要重新批準?
4.1.2 PDM系統的電子文件管理,更改單與新修訂版均為管理對象,按HB 5614.4規定更改單批準后再更改新修訂版是否合理?如需同步進行,如何實現?
4.1.3 PDM系統的電子簽署流程,如何依據更改類別保證簽署級別?
4.2 針對上述問題,經研究分析初步提出如下解決措施。
4.2.1 PDM系統下,更改形式已不再是HB 5614.4規定的換版、局部貼圖等形式,每次更改需生成新修訂版。產品研制階段,更改較多,每次更改對新修訂版重新簽署批準不太合適,因此推薦在文件或圖樣簽署完整的情況下,后續更改可僅在更改單簽署;簽署不完整或需要重新批準的,新修訂版需要與更改單一起簽署。
4.2.2 PDM系統下文件簽署是電子簽署流程,更改單及新修訂版的形成均由設計人員完成,不需設置專職的更改員,需發起流程時,更改單和新修訂本均在流程中并處于受控狀態。流程審批中,各級簽署人對更改單內容及新修訂版的更改內容落實情況、更改信息記錄等都要負相關職責,因此更改單、更改前及更改后版本均需要方便查閱。針對上述情況,PDM系統中采用“工程更改”模塊,在更改單ID下設“更改前”、“更改后”、“新增加件”、“同時貫徹”等文件夾,保證在審簽中對更改相關內容均進行審閱控制,確保更改單及新修訂本的有效受控狀態。
4.2.3 按更改管理制度規定,需根據更改內容確定更改類別和簽署級別。PDM系統的電子審簽流程中,分別設置了“文件更改”、“圖樣更改”兩個流程,流程中根據簽署級別需要設置某些可選項,低更改類別可選項選擇“NO”則該級可跳過,高級別可選項選擇“YES”通過再轉入下一級,順利實現了紙介質簽署到電子簽署的轉換。
通過PDM系統軟件的開發和配套相關管理制度的編制和實施,經過近幾年應用,更改單和新修訂本的電子審簽流程可提取相應審簽信息,保證發放電子文件的批準狀態,生產現場使用中版本均可保證為有效版本。
5 更改發放控制
在紙介質更改管理過程中,更改單及更改后藍圖一起發放實施。
PDM系統及數據協同平臺、網絡的實施,為數據電子發放奠定基礎。近幾年來,文件、圖樣及其更改普遍實現了電子發放。
5.1 對PDM系統中文件、圖樣更改管理時,反映出如下問題。
5.1.1 歸檔更改如何及時電子發放?
5.1.2 更改發放信息如何記錄、反饋?
5.1.3 更改發放后無法執行如何處理?
5.1.4 如何確保更改后現場得到有效版本?
5.2 在PDM系統應用過程中,提出如下解決措施
5.2.1 制定相關制度,除特殊規定外,每周確定幾個時間點定時發放歸檔的更改數據;零組件均更改,系統檢測零件歸檔后,零組件同時發放。
5.2.2 對PDM系統中的數據,首次發放數據時由檔案部門建立發放數據庫,后期的更改數據發放時,繼承原發放單位發放信息避免遺漏,有增發時需通過“增發流程”補充發放數據庫的相關信息;對發放的電子數據,從PDM系統導出發放數據清單形成“發放數據表”,發放數據與發放表同時發放,并要求對方反饋接收情況以確保發放完成,必要時還需反饋更改單執行情況,確保更改發放或實施受控。
5.2.3 更改發放后,如發現更改單內容與更改前后版本內容有差異時,應按規定及時召回發放電子文件,修改完善PDM系統數據后再次進行發放。
5.2.4 發放的更改單中應說明版本替換以明確其有效版本;及時發放更改單及新修訂版,接收單位應及時發放并對非最新有效版進行明確標識,確保現場使用有效版本。
通過PDM系統中近幾年電子文件的發放,廠所間己建立順暢的發放渠道,提高了數據發放的效率,生產現場可及時采納有效版本。
6 總結
PDM系統在本單位實施,有效地記錄了過程數據文件,方便了更改過程數據的查詢和追溯。在文件和圖樣更改過程中,反映出與上級標準不協調問題,已形成相關制度,經過驗證解決措施或方法可行。
隨著MBD技術應用、產品技術狀態管理軟件等進一步推進,PDM系統更改控制還會出現新的問題。在數字化設計過程中,軟件已成為不可缺的工具和手段,制度需適應形式不斷完善,而GJB9001B-2009的“文件控制要求”是軟件實現和制度完善的基本依據,最終的解決措施必將確保電子文件版本的有效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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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PDM系統中文件的更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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