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業內普遍認為ERP項目監理應該是全過程的,既要保證軟件安裝、運行穩定,數據準確,即成功上線,又要保證企業的業務流程得到改善,管理效率和經濟效益得到明顯提高,并能促進企業管理創新和人才隊伍、企業文化的建設。這樣看來,ERP項目監理就具有了ERP項目績效評價和企業管理咨詢的職能。然而,正如前文所述,ERP項目監理與績效評價、項目咨詢的目的是不一樣的,它是要通過進度控制、質量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相互協調等手段來確保項目成功建設,在項目各方有爭議和糾紛的情況下,監理報告是判斷責任的重要依據。因此,ERP項目監理應遵循以下幾條原則。
1 時間性原則
ERP項口監理的時間直接取決于ERP項目實施過程。ERP項目實施過程包括前期工作、項目實施準備、試運行和切換運行等階段,如圖1所示。
圖1 ERP項目實施階段
ERP項目監理的工作從A點開始,依次進行以下監理工作:A為現況評估,B為需求分析評估,C為業務藍圖評估,D為選型評估,E為系統測試評估,F為驗收評估,G為切換評估。監理機構通過在A、B、C、D、E、F和G點的評估工作完成對ERP項目的監理任務,給出階段監理報告和最終的總監理報告。
目前很多公司將ERP系統成功上線(基礎數據、月結數據準確率達到要求)作為項目完成的標志,即通過F點監理后就算完成項目交付了。但作為管理變革工程,它不僅追求軟件的成功上線,還要實現系統知識的轉移,并要求項目通過應用目標的檢驗。因此,監理工作應NG點終結,其中項目合同可以規定項目切換運行時間(F—G)為1~2年,G點監理通過后,項目方付清項目所有款項。總之,ERP項目監理工作既要全面進行,又不能沒完沒了,它具有較強的時間性。G點以后的評價與改進工作屬于ERP項目績效評價和管理咨詢的范疇,它是一個伴隨著ERP應用與企業發展的持續進行的過程。
2 全面性原則
正如前文所述,ERP項目監理與土建工程監理不一樣,因為ERP項目不僅是一個硬件、軟件項目,還是一個管理變革工程。企業上ERP項目的最終目的是要改進管理,提高效益,因此判斷這個項目是否合格的依據,不僅在于軟硬件系統是否按時“成功上線”,更在于能否給企業帶來明顯的管理效率和經濟效益的提升。這個性質決定了ERP項目監理應從質量、進度與投資,軟件技術水平,管理效率與經濟效益等多個方面開展監理評估工作。具體內容如圖2所示。
圖2 ERP項目監理范圍和內容
3 以項目合同為中心的原則
目前,ERP項目監理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也沒有統一的標準。關于ERP項目應用目標的評估方法,雖然世界上有一些相關的規范和標準,如MRPII的先驅者01iver Wight于1977年提出的ABCD檢測表和Benchmarking Partners的SAP項目評價體系,但是這些針對MRPⅡ應用績效和企業評級的評估方法并不十分適合ERP項目的監理評估,而且這些評估指標和方法也還沒有成為國際標準。
在國內,國家信息化測評中心于2002年也推出了一份《中國企業信息化指標體系》,這是我國第一個面向效益的信息化指標體系,它由基本指標、效能指標和評議指標三部分組成。其中,基本指標除了規劃信息化水平指標外,還規劃了效益指數指標。這些體系和指標都有參考價值,但并不完全適用于ERP項目。
國家制定和出臺ERP項目監理評估的標準可能還需要一些時日,但總不能等標準出來以后才開展此項工作,目前最實際的方法就是雙方以合同的形式規定監理標準。合同中的條款除了要規定項目進度、項目費用、軟件工程質量等指標外,還要規定項目應用目標——管理效率提升指標和經濟效益提升指標(B點評估內容)。實際上,ERP項目監理在開展工作時,除了以有關的法律法規如((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暫行規定》為依據外,最主要的還是依據項目合同為中心開展工作。為了便于項目監理工作的開展,項目合同條款必須具體和規范。
4 盡量可量化原則
ERP項目評估標準和指標只有量化了,監理工作才好操作。因此在B1點,項目監理要確保用戶需求清晰化,在B2點要確保ERP項目應用目標可量化,避免使用諸如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競爭力、加快企業信息化建設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一類比較定性空泛的語言。制定一個明確、量化的ERP應用目標,對提高ERP項目監理效果和提高我國企業ERP應用水平都是十分必要的。當然,也有一些評估工作是較難量化的,例如D4點對供應商提供的方案建議書的評估,F2點對ERP項目業務流程重組的評估,F3點對ERP項目工作規章制度的評估,F4點對ERP項目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的評估等,項目監理大多數情況下只能給出定性化的結論。但總的原則是能量化就應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制定便于評估的條款。
至于ERP項目有無促使企業在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管理機制、組織結構、全員素質、企業形象和企業競爭力等方面發生一些明顯的改進、提高和創新,這樣的評估不易量化,甚至連細化都難,因此很不好監理,建議這方面的評價工作列入績效評價和管理咨詢的范疇。硬把它納入監理的范疇,反而不利于ERP項目監理和ERP應用的發展。
5 關鍵指標原則
在圖2中,每一個層面上的評估指標都可以有很多,但合同不能對所有的指標都進行規定。從經濟性和合理性角度來看,也沒必要對所有的指標進行監理。設計好關鍵指標,同樣可以達到很好的監理評估效果。下面從ERP項目監理內容的三個方面設計一些關鍵指標:
(1)軟件技術水平指標
在軟件技術水平方面,關鍵指標主要是規定ERP系統運行所需的各種基礎數據的準確率,這些指標主要有:物料數據、核算項目數據、物料清單數據、計劃數據、工作中心數據、工序清單、資源清單、工藝路線數據、成本數據、存貨數據、工資管理數據和財務數據。ERP系統的基礎數據準確率要求是比較高的,應爭取達到100%。
另外,軟件功能實現指標包括:各模塊的運行速度、功能出錯率。系統安全評估指標包括:備份制度、防火墻、殺毒工具、專用網和加密措施等執行情況。
(2)管理效率指標
在管理效率方面,關鍵指標主要規定:全員勞動生產率、生產周期、物料庫存、庫存資金占用率(或用資金周轉次數表示)、產品成本、產品質量(可用廢品率表示)、計劃準確率、交貨準時率和客戶滿意率。
(3)經濟效益指標
在經濟效益方面,關鍵指標主要規定:營業收入增長率,銷售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總資產報酬率和投資回收期。
(6)剔除外界因素影I響的原則
ERP項目監理在評估以上關鍵指標時,要考慮外界因素對企業管理績效的影響。例如,對利潤率影響的因素很多,原材料的漲價、因競爭加劇而導致市場份額和銷售價格下跌等,這些都是ERP項目本身無法控制的。只有剔除這些因素的影響,才能還ERP項目績效的真實面目。
原信息產業部于2002年出臺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暫行規定》、((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管理辦法》等文件為ERP項目監理的發展奠定了一些基礎,但ERP項目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監理工作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總之,ERP項目監理的發展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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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ERP項目監理的五大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