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施工條件、工程技術和外部環境的復雜性,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廣泛存在的工程變更對施工合同的履行行為及過程、合同目標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會造成廣泛和深入的影響,因此,準確理解工程變更并能對其進行規范有效的管理,是負責監督實施工程、管理合同履行項目監理的基本要求和義務。
1 理解合同變更與工程變更的內涵及關系
合同變更在合同法中是指狹義的在合同成立后至未完全履行前,當事人經過協議對合同內容進行的修改和補充;是指合同內容的局部變化,是在保持原合同效力基礎上形成新的合同關系。合同當事人均無權單方面地進行合同變更。作為業主委托的項目管理者,項目監理無權變更當事人承擔地合同義務、權利、責任與風險。
工程變更是依據承包合同規定對工程實施狀態所進行的調整、修改與補充。因此當施工合同文件所定義的合同基準狀態(工程內容、施工條件、履約過程、行為要求等)因合同履行需要而作出的任何改變,均可理解為工程變更。接受工程變更指令是承包人的合同義務。
合同變更是當事人雙方的合同意思一致的體現;工程變更只能根據合同規定作出,其變更范圍和適用條件由合同約定;合同變更與工程變更是不同條件和層次中的變更;若工程變更范圍把握不當也可導致合同變更,因此項目監理應理解工程變更的內涵并嚴格按合同文件的規定管理工程變更。
2 把握工程變更范疇和類型
由工程項目特點和影響項目建設的自然、經濟、社會等不確定性因素可知,工程變更范疇非常廣泛。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合同目標調整、施工圖紙修改、施工方案改變、清單工程量增減、工程環境變化、工程技術規范修改、合同條件修改等。
工程變更依據其性質和對工程項目的影響程度,可分為重大工程變更、較大工程變更、一般工程變更和常規設計變更4 種類型。若發生涉及工程總體規模、總體布置、設備選擇、總體目標改變的工程變更,視為重大工程變更;若僅涉及單位或分部工程的局部布置、結構形式或施工方案改變的,視為較大工程變更;若僅涉及分部分項工程細部結構、局部布置或施工方案改變的,歸于一般工程變更;若因設計條件或設計方案不適應工程施工實際情況或設計文件本身的錯誤或為優化設計目的所提出的對工程設計的調整與修改,則屬于常規設計變更。
項目監理應準確把握工程變更的類型和范疇,并依照相應的管理權限和程序進行合理規范的變更管理。
3 通曉工程變更管理程序
程序化管理是項目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工程變更程序通常包括:提出工程變更、審查和批準工程變更、制作變更文件、簽發和執行工程變更等過程。
3.1 提出工程變更
在承包合同實施中,業主或監理可依據工程現場條件、施工進展和合同文件有關規定發出工程變更指令;設計人可依據業主或監理的意見、或有關法規或合同文件規定,提出對工程設計文件的修改通知;承包人也可依據監理的指示或施工進展提出對工程施工的變更建議。
工程變更指令、通知與建議,均應在可能實施變更的時間之前提出,并考慮留有程序中進行審批及承包人能進行必須施工準備的合理時間。
3.2 審查和批準工程變更
項目監理審查工程變更,主要是確認工程變更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規定,即確認工程變更是否成立。批準工程變更,是基于變更動因成立條件下,項目監理依管理權限和項目建設的需要同意變更的表示;它是執行工程變更的前提。
3.3 制作工程變更文件
工程變更文件通常由項目監理提供的格式文件(工程變更令和相關變更令附件)構成。工程變更文件的內容詳實具體可操作,一般應包括:變更令編號和簽發日期;項目名稱及合同編號;變更動因及變更內容說明;變更對合同價款的影響(變更單價、合同變更費用的流水統計);變更對合同履行的影響及處理;當事人各方的名稱及授權代表簽字及日期;以及可能的變更令附件(變更工作的工程量價表、圖紙和與變更工作有關的文件、紀要)等。
3.4 簽發工程變更令執行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令的簽發,是把變更工作納入施工合同并具有約束力的文件,由具有權限的項目監理簽發,是執行工程變更的指令。執行工程變更,如同執行合同約定工作,承包人按照工程變更令的要求,完成相應變更工作,項目監理將承包人完成變更工作的費用調整到合同價款中,并按施工合同條款給予支付。
3.5 實際工作中也有非常情形下的工程變更
項目監理采用先指令實施變更、后補制變更文件的做法,這種較特殊的變更,很難從時間上遵守上述程序,也易對合同履行過程造成較復雜的影響,應嚴格按照合同精神處理。
4 嚴格按合同約定管理工程變更
4.1 熟悉工程變更審批的業主授權及原則
工程變更通常會調整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工程變更指令權是業主通過監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授予項目監理的重要監理權限,所以項目監理一定要在授權權限內行使變更管理職能。通常業主對工程變更的審批授權如下:
重大工程變更,由業主組織審查和批準;較大工程變更,由業主組織審批或由業主授權監理組織進行審查后報業主批準;一般工程變更和常規設計變更或費用限額內工程變更,由業主授權監理組織進行審查和批準。監理的審查與批準不影響當事人的合同義務、責任與風險。
項目監理審查工程變更時,應與當事人進行溝通,且應遵守如下基本原則:工程變更不能降低工程使用標準;變更工作在技術上可行可靠;工程變更的費用及工期是經濟合理可承受的,工程變更要有利于合同目標實現且應使其對合同工程實施的影響保持在可控范圍內。
4.2 嚴格控制工程變更范圍
項目監理管理的是施工合同的履約行為及過程。管理工程變更范圍應控制在合同基準狀態確定的工程范圍及其所包含的施工條件內;即工程變更如不符合合同文件規定、或超出合同工程項目或工作項目范圍、或超過承包人的施工手段和能力,則將導致合同變更。另外,變更新增合同工作,應符合合同約定即為實現合同目標或(在特殊情況下)為實現業主項目建設目標所必須;變更取消合同工作,要符合合同規定或為業主在承包人提交最終報表前暫不實施的清單工作。
4.3 全面分析和評價工程變更
工程變更分析和評價是審查和批準的前提,主要分析和評價:工程變更工作的合同范圍約束性;實施工程變更的技術要求與施工合同文件規定的承包人應有的施工技術和施工條件的兼容性;業主可以或應該提供相應變更的協作配套工作及條件;工程變更引起當事人合同責任或風險責任的分擔;變更工作對合同履行狀態的影響程度和調整方案;工程變更的費用關系調整;工程變更對合同目標影響的可控性和調整等。
4.4 合理確定工程變更價款
發生工程變更,需要確定工程變更價款(或單價)的前提:承包人向項目監理對變更工作要求額外支付的意向通知或項目監理將其修改變更項目的費率和價格的意圖通知承包人。確定變更單價的方法,首先應按照施工合同的相關約定進行;在缺乏操作規定的情況下也可參照下述規則:①施工合同中有合適或參照項目的費率和單價的,優先采用或參照進行變更工作估價,但當物價波幅或數量變更巨大時,應對變更單價進行協商調整;②新增項目價款可按照施工合同價格的費用構成比例作為變更估價的基礎,由承包人做預算,項目監理審核確定;或采用計日工方式處理,即按照施工合同中計日工的單價和費率確定。
在管理工程變更時如何公平合理地處理工程變更單價和費用,維護當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顯得尤其重要。
4.5 做好變更文件管理
工程變更工作是監理工程師經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要求規范做好相應的文件及文檔管理。項目監理首先應在監理細則中規范和統一工程變更建議書、工程變更審查和批準文件、工程變更令等文件的格式和內容;其次在相關當事人提出工程變更后,應做好工程變更文檔的分類及編碼工作,并收集整理相關變更工作的基礎文件、資料;第三牢記工程變更必須采用書面文件形式,即承包人只執行書面指令或先口頭變更事后補發指令或追認變更;可以例外的僅為合同清單分項工程數量的簡單增減。
5 總結
工程變更管理是項目監理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項目監理應準確把握合同內容,以合同目標管理為根本,規范地處理工程變更中的各種問題,提高監理的執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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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項目監理的工程變更管理研究